日前,国电长源电力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机组延续运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根据汉川一发《电力业务许可证》记载的内容,汉川一发 1、2 号机组已临近机组设计寿命。经汉川一发申请,国电长源电力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收到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准予湖北白莲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延续运行许可的决定》(华中监能资质〔2019〕328 号,以下简称《决定》),准予汉川一发 1、2 号机组延续运行,以两台机组延续运行评估报告通过的时间 2019 年 4 月 15 日和 2019 年 6 月 3 日为基准,延续运行 10 年。